清廉国企丨关于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4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安排部署,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难点,紧盯民生领域痛点堵点,以“小切口”推进“大监督”,严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习水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刘刚违规收受医药耗材供应商“返点费”问题。2013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刘刚利用担任习水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副院长职务便利,陆续收受多家医药器械、耗材公司以“返点费”名义提供的巨额回扣,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开支等。刘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3月,刘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普定县猴场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唐云鹏套取产业项目资金问题。2020年5月,唐云鹏利用担任猴场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乡农业服务中心的职务便利,安排他人编造虚假报账资料、虚开发票,套取产业项目资金数十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和生活开支,经村干部多次催促均以资金未到账为由推脱,直到2022年4月才将该笔资金全部归还村级公司。唐云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唐云鹏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赫章县河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张云泽违规截留挪用群众养老保险金问题。2018年6月至7月、2021年7月至12月,赫章县河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张云泽分别担任河镇乡新营村、舍虎村驻村干部,期间,张云泽先后收取河镇乡新营村、舍虎村上百名群众养老保险金,但其未及时将收到的资金按规定缴交,而是截留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22年2月至3月,张云泽已为涉及群众补缴或退还养老保险金。2023年12月,张云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雷山县郎德镇杨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余洪彪违规挪用村级合作社资金问题。2023年3月,余洪彪利用雷山县郎德镇杨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金杨柳生态专业合作社法人职务便利,私自挪用杨柳村合作社账户资金用于个人经营活动。2023年12月,余洪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晴隆县光照镇逸挥基金中学办公室主任袁静峰挪用学校营养提质费问题。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袁静峰利用担任晴隆县光照镇逸挥基金中学办公室主任兼报账员的职务便利,7次挪用学校营养提质费、寄宿生补助款等费用,用于个人偿还贷款、购车款和借给他人使用。2023年11月,袁静峰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涉及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保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有的在医药耗材采购中违规收受回扣,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的虚开发票套取并侵占农业项目资金,影响农业产业项目正常发展和群众增收;有的在为民服务中截留挪用群众缴交的养老保险金,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的私自挪用村集体资金,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有的挪用营养提质费,影响学生餐质量,损害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权益。以上涉案人员虽然级别不高,但相关行为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推动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土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造福人民才是最大政绩,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坚守为民情怀,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用自身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